中国教育在线讯 各地2017年高考报名时间陆续开始公布,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特别整理“各地2017年异地高考政策汇总”供广大考生查阅。提醒各位考生注意时间安排,切勿错过报名时间!
省市 |
报名时间 |
异地高考报名条件 |
北京 |
11月9日-12日 [报考指南] |
北京市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5项条件分别为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详细] |
广东 |
12月1日-10日 |
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广东拥有3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有在广东就读的3年高中学籍。 |
江苏 |
11月1日-4日 [报考指南] |
非我省户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还须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具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且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就读中学提交《2017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详细] |
安徽 |
12月1日-7日 |
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在学籍地的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为了综合治理“高考移民”,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 [详细] |
辽宁 |
11月7日-14日 [报名指南] |
随迁子女考生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
黑龙江 |
10月28日-11月15日 [报考指南] |
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本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本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详细] |
湖南 |
11月1日-10日 [报考指南] |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普通高中毕业生除提供学籍证明外,还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等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学籍证明。毕业生证书复印件和父母居住证明等材料,交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留档一年备查。 [详细] |
广西 |
10月下旬开始 [报考指南] |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 |
新疆 |
12月10日前 |
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详细] |
福建 |
11月4日-11日 [报考指南] |
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详细] |
山东 |
11月8日—16日 [报名指南] |
春季高考:非山东省户籍的,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夏季高考: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整学习经历指截止到2017年9月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3年完整学习经历)。 [详细] |
吉林 |
11月12日—22日 [填报指南] |
1.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详细] |
江西 |
11月11日-17日 [填报指南] |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且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一年以上(截至2016年9月)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申请报名。[详细] |
上海 |
11月10日-12日 [填报指南] |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详细] |
云南 |
11月15日-25日 [填报指南] |
考生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 [详细] |
山西 |
11月18日-22日 [填报指南] |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执行。 [详细] |
湖北 |
11月21日-12月16日 [填报指南] |
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或者中等职业教育学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详细] |
河南 |
11月21日-12月9日 [填报指南] |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详细] |
重庆 |
11月23日-12月2日 [填报指南] |
非重庆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考,考生及父或母须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其父或母须有在渝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和居住证明,考生须具备我市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 [详细] |
青海 |
2016年12月1日至10日[填报指南] |
尚未公布 |
内蒙古 |
12月1日至12月12日[填报指南] |
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2013年参加中考条件外,截止到2016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13年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详细] |
宁夏 |
12月1日至5日[填报指南] |
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6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 [详细] |
贵州 |
12月1日至15日[填报指南] |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12〕63号)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省2017年高考。 [详细] |
甘肃 |
12月1日-7日 [填报指南]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详细] |
浙江 |
12月1日-23日 [填报指南] |
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详细] |
陕西 |
12月1日-7日 [填报指南] |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