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西安思源学院大四学生小刘,今年在陕北老家进行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后,按照规定可申请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但暑假他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在村子里盖章后,回到学校审批时,却被学校以“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为由,不给发补助款。

而我们之前在节目中也报道了武汉交通科技学校因贫困生资助名额不足,而采取“抓阄”方法来决定学生的减免资格,运气好的贫困生才能享受到资助。
其实,近年来,全国各地在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实际资助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不在少数。
2016年5月,江苏大学通过生话费的大数据调查找出不少“装穷”学生,其中21人取消贫困生资格,32人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降级为一般困难。
2016年1月,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金山中学发放寄宿贫困生补助金时“走过场”,贫困生来领补助,校方安排举钱拍照,拍完留钱走人。
此前,媒体还爆出合肥一所小学曾出现要求受助贫困生请领导吃饭,否则就要让出受助名额。
那么,如何看待“有电脑就不是贫困生”?如何规避贫困生资格认定和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粗线条”?
“扶贫”要精准 不能落后于时代
针对贫困生认定的问题,也有不少媒体发表了看法。今天,《中国青年报》就刊文称,刘同学的贫困生申请之所以被拒,学校也“有据可依”,主要是陕西省高校贫困生认定办法中规定,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的学生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可是,这项规定是2007年制定的,时间已过去9年,如今,笔记本电脑已成了学习、生活的必需品,以有无电脑识别贫困生,与“精准扶贫”相差甚远,明显落后于时代。
高校贫困生认定不能陷入“套路”
《北京青年报》也发文称,高校贫困生认定容易陷入“套路”,比如按照学生是否拥有某些物品、按照学生提交的家庭收入证明或贫困证明来对其资格进行认定,这样的一次性认定,是僵化的一刀切,看似维护了公平公正,实则损害了个体的权益。
而高校贫困生认定陷入“套路”的真正原因,是管理者没把贫困生当成需要给予人性关怀的具体的个人,而是把贫困生理解成一个抽象的、可以用标准来简单划分的群体。而只有以个体思维审视贫困生的评定,才能意识到“套路”的局限和弊端,才能把贫困生真正当成需要关注、关心、关照的个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