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 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单招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作为《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具体补充。
凡报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单招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2016年11月11-17日进行普通高考报名时,先选报文史、理工类,再做好相关专业考试的选报工作。
兼报艺术类
兼报艺术类考生,在选报文史或理工类之后,必须在如下种类中再兼报一个专业(专项)。
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
艺术、体育类兼报种类包含的主要专业
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统考专业为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报考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专业统考。
艺术类专业统考部分专业增报注意事项
1.专业增报办法。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已报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或戏剧与影视学类三个种类中任一专业(专项)的考生,可以在这三个种类中任选一个专业(专项) 增报,但须在2016年11月26-27日(双休日)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现场办理增报手续。
2.美术与设计学类和艺术类特殊专业不在增报范围。已报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种类中任一专业(专项)的考生,视为同时兼报了艺术类特殊专业,不需要办理艺术类特殊专业增报手续,考生凭艺术类报考证即可参加高校的特殊专业校考报名。
缴费
凡参加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按赣发改收费字〔2004〕421号文件规定缴纳兼(增)报专业报名考试费;仅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的考生,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时,不需缴纳兼报专业的报名考试费。
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2017年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2016年12月4-15日,地点: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
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领取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写上姓名、考生号)于2016年12月2日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领取准考证。
艺术类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临时遗失身份证的考生, 须带好户口本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艺术类专业统考查分
1.成绩公布:2016年12月23日左右公布考试成绩。
2.申请查分:凡对统考成绩有疑义,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12月26-27日工作时间内,向高考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提出查分书面申请(12月28日各设区市招考办汇总申请查分名单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不直接接纳考生查分申请。
3.查分范围:限查核艺术类统考科目是否存在分数漏评、漏登和错统的情况。对于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范围。
